睡眠管理工作方案

时间:2023-03-10 21:16:54
睡眠管理工作方案

睡眠管理工作方案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睡眠管理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睡眠管理工作方案1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陈宝生部长在20xx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陈宝生提出:十四五时期,我国教育重点工作之一就是要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对小学生睡眠做出了严格要求,针对小学生睡眠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椒江区中山小学睡眠管理制度》,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1、认真贯彻执行“小学生每天达到10小时睡眠时间”。

2、配合家长做好学生的睡眠管理。

二、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及各教研组长、备课组长;

三、具体措施

(一)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表。

上午:8:20—11:15;

中餐时间:11:15—11:50;

下午:13:30—16:00;

课后服务时间:16:00—17:30。

每天保证学生在校至少一小时的活动时间。

(二)提高对调整学校作息时间重要性的认识,调整作息时间关系到学生的身心健康,关系到减轻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落实和素质教育的实施。

……此处隐藏17691个字……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培训机构要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和作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培训负担,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把禁止校外培训机构延长培训结束时间和布置作业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坚决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

三、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将《告知书》和《承诺书》下发属地所有面向中小学生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并认真履行告知和承诺手续,在日常检查时重点检查此项工作落实情况。

四、全市所有面向中小学生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均需签订《承诺书》,并严格执行和落实《告知书》相关要求,保证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0:30,不以任何形式布置作业。《告知书》和《承诺书》需在机构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五、市属现有面向中小学生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请于5月30日前到长春市政务大厅二楼教育综合窗口领取《告知书》和《承诺书》,并于6月1日前将公示《告知书》和《承诺书》的照片以学校全称命名报送至指定邮箱。

六、区属培训机构按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求上报,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于6月5日前将《承诺书》发放情况、机构签订承诺情况报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处。

《睡眠管理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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